教高司函〔2009〕10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:
根据《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》(教高司函〔2007〕175号),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,使国家精品课程发挥应有的示范作用,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广泛应用和共享,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,经研究,2009年继续举办暑期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。现将培训计划公布如下:
序号 精品课程高级研修班 培训时间 主讲教师 培训地点 1 [上一篇]教高司函〔2009〕132号_关于公布2009年秋季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 [下一篇]关于举办国家精品课程(本科)建设专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
序号
精品课程高级研修班
培训时间
主讲教师
培训地点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