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学科,属于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之一。民法课是烟台大学法学院成立伊始(成立于1984年,前身为由北京大学法律系援建的法律学系)即开设的专业课,一直是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,为法学本科生的必修课。
1985—1989年,民法课为法学专业必修课,授课时间为一学期,共76学时;1989—1995年,民法课为法学专业必修课,授课时间为一学年,共126学时。同时,民法课为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,授课时间为一学期,共76学时;1995—1999年,民法课被分解为民法总论、物权法、债权法三门课程,均为法学专业必修课,每门课授课时间为一学期,共162学时。继承法则与婚姻法合并,开设婚姻家庭继承法,为法学专业限选课,授课时间为一学期,共36学时;1999—2007年,为与硕士研究生教育相协调,民法课调整为两门课程,即民法(上)、民法(下),为法学专业必修课,授课时间为一学年,共126学时。同时,合同法单独设课,继承法仍与婚姻法合并,均为法学专业限选课,授课时间为一学期,每门课程均为36学时;从今年开始,合同法改为每学期54学时,其他课程安排没有变化。
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,民法课程的教学学时也在发生一些变化。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、九十年代初,当时法学学科内容较少,因而民法课时逐渐增多。但进入新世纪之后,随着法学学科的大量增加,尤其是新兴法学学科知识内容的大量增加,民法教学学时被压缩,全部民法教学内容基本维持在200学时左右。在这种学时有所减缩的情况下,如何能够将民法知识完整的传授给学生,是一个艰巨的任务。为此,需要利用一些课外补充教学,如举办讲座、参观、增加民法判例研究等实践性课程。
经过多年的发展,烟台大学民法课和民商法学科已经在国内有重要的影响。 1995年,民法课就被评为烟台大学首批3门优秀课之一,并经每2年一次的复查,一直被确定为烟台大学优秀课; 2004年,民法课被评为校级精品课,同年被评为省级精品课。烟台大学民商法学科是山东省“九五”期间重点学科、“十五”期间重点建设的重点学科,“十一五”期间重点建设的重点学科。 1999年,烟台大学民商法学科获得了硕士学位授权。
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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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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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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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5日 9:00-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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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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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5日 2:30-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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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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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6日 9:00-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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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教师 全体学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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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6日 2:30-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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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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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学员完成以下环节即可打印电子证书:
1、 提交作业:点击【进入个人中心】进入【同步培训课程】下选择【提交作业】根据作业安排提交作业;
2、 在线拓展:培训第三天起,点击个人中心页面上的【同步培训课程】进入所学习的课程后点击【在线拓展学习】;
3、 参与活动:点击【进入个人中心】-【同步培训课程】进入所学习的课程后点击【参加活动】完成所选活动即可。
上述三项环节和缴费都变成绿色后学员即可打印电子证书。
如需更改税号,请各位学员,点击【进入个人中心】-【同步培训课程】所学习的课程下点击【学员信息打印】选项中自行修改。您所填写的税号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