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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高司函(2011)19号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1-02-14 点击次数:1049

教高司函〔201119

 

 

关于公布201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

为广泛传播质量工程建设成果,有效促进优质教学成果的应用和共享,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教学水平,根据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批准立项建设“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项目”的通知》(教高函〔200914号),以及《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》(教高司函〔2007175号)的精神,经研究,现公布2011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。

    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以先进的教学理念、经验、技术和方法的传授与交流为主要内容,培训对象为高等学校承担与所培训课程、专题相同或相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,重点是中青年教师。主讲教师由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、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、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等担任。

    培训主要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进行,分为集中培训和在线培训。集中培训的地点设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(以下简称“网培中心”)和各地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分中心,具体通知由网培中心另行发出,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培中心网站http://www.enetedu.com查询。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。

在线培训由教师自主学习,培训时间和地点不限。相关信息可登陆网培中心“教师发展在线”网站http://www.enetedu.com查询。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均需在“教师发展在线”网站上注册报名。

具体培训课程见附件1和附件2

对经学校有关部门推荐参加本项目培训的教师,考评合格后将获得由我司和人事司共同签发的“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”。对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的教师,所在学校应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,记入相关档案,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。

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加大对高校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,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培训,并将此文转发本地所有高校。各高校要重视教师培训工作,把高等学校教师网络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,予以大力支持。

附件:⒈2011年上半年集中培训课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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