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介绍
刘敏
职称:教授
所在单位:南京师范大学
Email:1sad@126.com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(民事诉讼法学)。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,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,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1项,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。出版《裁判请求权研究——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》、《当代中国的民事司法改革》、《原理与制度:民事诉讼法修订研究》等个人学术专著3部;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。曾获全国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(论文类)一等奖、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(著作类)一等奖、司法部全国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、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、江苏省政府第八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、南京市政府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(合作)等科研奖励。入选江苏省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中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、江苏省高校“青蓝工程”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,被评为第二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。
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优秀奖(合作,2002年)、
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(1999年)、
江苏省政府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(2003年)、
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、二等奖等科研、
教学奖励10余项,被评为南京师范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、南京师范大学新世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,从事“民事诉讼法修订的指导原理及主要制度修订研究”、“非讼程序研究”等课题的研究。[